约翰福音十九 31-37

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,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,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,把他们拿去,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。于是兵丁来,把头一个人的腿,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,都打断了。只是来到耶稣那里,见他已经死了,就不打断他的腿。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,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。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,他的见证也是真的,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,叫你们也可以信。这些事成了,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,他的骨头,一根也不可折断。经上又有一句说,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。

约翰壹书五 6-12

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。不是单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。并且有圣灵作见证,因为圣灵就是真理。作见证的原来有三,就是圣灵,水,与血。这三样也都归于一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,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。(该领受原文作大)。因神的见证,是为他儿子作的。信神儿子的,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。不信神的,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。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。这见证,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,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。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。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。